RWD_金東里汽車實業有限公司
  • 最新消息
    News
  • 公司簡介
    About us
  • 服務介紹
    Service
    • 代客驗車
    • 代辦保險
    • 汽車保養
    • ETC服務
    • 驗車問題Q&A
  • 聯絡我們
    Contact us
  • 相簿
    Album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FB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監理服務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遠通電收  eTag
Register/Sign in

[道安資訊] - 測速照相標誌 明年統一改圖示

  • 首頁
  • 最新消息



駕駛注意!交通部將改善全台測速取締照相警告標誌不一的亂象,明年元旦起,測速警告改採全新圖示,現有的「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等文字告示牌,將變成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標誌。

 

根據規定,若採固定或非固定科學儀器取締超速,一般道路須於取締相機前100到300公尺、國道及快速道路須於取締相機前300到1000公尺處,設置測速取締標誌預告,這是從警告牌算到違規地點,並不是計算警告牌到測速機的距離。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全台道路與國道共有1540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再加上移動式測速照相點,全台有成千上萬面標誌將要更新。

由於各單位採用的標誌大小、格式、文字內容都不一樣,包括「前有測速照相」、「前有違規取締」、「前有測速照相請減速慢行」、「本路段測速照相請勿超速行駛」等,有的標示寫成1行字,有的則是2行字,偶爾也會與其他標示混淆,交通部決定統一規格,讓駕駛以後看到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直接聯想到「前面有照相機」,要注意減速。

路政司運輸管理科長廖謹志表示,去年初交通部、警政署與各地方政府即討論換標誌,以更具識別度,外國人來到台灣也容易辨識,不過各方在上路期程無法達成共識,經協調決定2018年元旦起實施,14日已上網公告。廖說,會先讓新標誌與舊標誌共存一段時間,等民眾習慣後再把舊標誌移除,未來也會列入駕照考試題目。

交通部同時修改《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正式規範替代道路線指標,統一採螢光黃綠底、黑字規格,即起上路。廖謹志指出,大部分路段皆使用這個規格,交通部現在將它列入規定,以後這個顏色只能用在替代道路,不可用在其他標誌上。

(中國時報)

回上層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興路一段231號  |  服務熱線:03-8520880 / 03-8520330
Designed by 米洛網頁設計